湖南桂阳县:优化营商环境见真章:行政复议柔性调解, 20万处罚“减负”为5万
日前,桂阳县行政复议机构成功运用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一起涉企行政处罚争议,促使某民办教育机构面临的20万元罚款依法合理降低至5万元。该案成为该县行政复议发挥监督纠错、定分止争职能,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案情聚焦:巨额罚款引发争议。该县某民办教育机构因消防整改等违规行为,在2024年底,被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依法处以20万元巨额罚款,由此引发争议。该机构认为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处罚金额过高,超出其合理承受范围,遂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或变更该处罚决定。复议发力:查明事实+精准释法+力促调解。县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后,并未简单“一裁了之”,而是确立了“化解优先、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结合案情确立三条工作路径:一是深挖细查,厘清关键。复议人员严格审查执法卷宗,走访现场,核实违规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危害后果以及教育机构整改情况,确保事实认定清晰无误;二是对标法条,精准衡量。在确认处罚决定合法性的基础上,复议办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处罚裁量权的规定,重点评估20万元罚款是否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及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中关于审慎包容监管的精神;三是搭建桥梁,力促和解。复议人员充分发挥“中间人”作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一方面,向教育机构深入剖析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应承担的责任,引导其正确认识执法目的;另一方面,向县城管局充分阐述该机构实际经营困难、积极整改态度以及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教育行业平稳发展角度审慎行使裁量权的必要性。
经过复议机构专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该县城管局认真研究复议建议后,主动重新审视处罚的适当性。最终,在复议办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处罚决定依法予以维持,但罚款数额在法定幅度内由20万元变更为5万元。该教育机构对此结果表示认可,并承诺严格遵守法规。该案通过柔性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依法给企业处罚“减负”15万,双赢效果凸显。案结事了:处罚“减负”15万,双赢效果凸显。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服务发展大局的缩影:通过行政复议调解,既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的“刚性”,确认了违法行为的性质,又体现了法律执行的“柔性”与温度,避免“一刀切”处罚对企业造成过重负担,彰显法治的温度。通过行政复议调解程序,高效、平和地化解了行政争议,避免了企业陷入漫长的诉讼程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该案的处理结果,直接减轻了市场主体经营负担15万元,传递了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鲜明信号,有效增强了市场主体在我县投资兴业的信心,精准服务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该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尤其注重涉企案件的办理质效,通过依法公正审理和高效调解,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县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李波
(供稿:刘俊辉 桂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